学习新《条例》,做守纪标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强调了政治纪律。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主动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发挥条例的指导作用,规范自己的日常言行。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对廉洁自律的品德操守要保持,维护好党员的身份和形象,在复杂的局面中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永远把纪律挺在前面。
党员干部要认识到,新时代,要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就要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执纪者要做守纪标杆,要严守各项纪律规矩。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法纪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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