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两天缴纳天然气费未能成功,但担心着滞纳金的事,事隔一日,还是到天然气公司去跑一趟更为放心。到了天然气公司缴费厅,经过取号、排队、等候等程序,终于到了缴费窗口。不料刚报上气表号码就被一句“十月份一起交”的话给打发了,前后不到二十秒。其实遇到这事的还不是就我一人,当时在缴费厅等着缴费的好几位也是被同样的一句话给打发了,包括两位拄着拐仗,头发胡子全白了的老人。其实这本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在有所涉事的小区发一个通知就解决了嘛,难道非要大家到天然气公司跑一趟,给天然气公司长长人气。发一个通知,既起到一个告知的作用,又可以让这些人不必顶着三十几度的高温长途奔波了,于人于已都是好事。难道这就是一种所谓的“霸气”吗?或者是在问题出了之后的“危机攻关”? 其实也怪不得我等“贱民”有此担心,因为天然气公司在都江堰市独此一家,是垄断型企业。所作所为并不用与人商量,一切都是以“公司文件”为准。如果非要课以“滞纳金”,并处以罚金,即使是天价,“贱民”们只得“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除非你从此不用天然气。 另外,也不是我这样的人舍不得这几个钱去预存,而是有些事令人心里窝火。比如在我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事:5.12地震前我按照天然气公司的通知在交通银行存了6百元的天然气费预存款,刚缴了一个月就遇到了5.12大地震,之后的一年多在帐蓬和板房中就没用过天然气。分了新房后我到天然气公司去申请开通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又要我交几百元的预存款。我说我以前交的天然气预存款用了不到一百,还剩有五百多,而天然气公司的办事人员说我剩下的钱在他们的资料中没有,既然他们的资料中没有,就肯定是我没有预存。如果此次不交预存款就不能通气。于是我就只好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乖乖地交钱了事。 事后我想:今天幸好来天然气公司一趟,知道了本月的天然气费移到了10月交,总算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不然此事会一直担心着会不会遇到天价的“滞纳金”哪!反正要以他们的“公司文件”为准,解释权也在天然气公司。 另外,此事也不是板上钉钉,谁知道到了十月会不会再起变化,所以今天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就是一个“公之于众”,免得天然气公司临时再变卦。如果天然气公司在十月再发一个“文件”,说本月未缴天然气费的需缴纳本次欠费的滞纳金,我就能够多少拿出点“证据”了,算是“立此存照”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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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集能燃气于8月28日回复,内容如下:
您反应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抄表时间:因我公司对抄表周期及抄表员抄表片区划分进行调整并对抄表系统进行维护,公司8月暂未对居民用户进行抄表,暂不对天然气费进行结算,预计公司内部调整以及抄表系统维护工作将于9月中下旬完成,届时公司将立即开展对居民用户的抄表工作。 2、关于“滞纳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不再收取滞纳金。根据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用户自抄表之日起超过30天不缴纳气费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气费金额的千分之3支付违约金。因此,用户在抄表后逾期未缴气费才会收取违约金,未抄表均不会产生违约金。并且我公司对已欠费用户会通过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对不欠费的用户不会发送短信。 3、关于预存气款问题:为了方便用户天然气费用结算,减少跑路,避免因欠费停气给用户带来的不便,在用户自愿的原则下,我公司与用户协商采用“预付气款”的方式结算气费,每月抄表后产生的气费在预存气费中进行抵扣。 4、关于缴费渠道问题:目前,我公司天然气缴费渠道有公司收费大厅、红旗超市、华夏通城代收点、交通银行代扣、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生活缴费多种平台及渠道,且均可查询及缴纳天然气气费;针对不会使用网络平台的用户,可通过24小时客户热线87119000进行人工查询。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若因我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给您带来的困惑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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