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眉山市城乡环境治理办获悉,近日全市各乡镇、村(社区)2018年第二季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评选结果揭晓,东坡区白马镇等获“十佳”称号,东坡区修文镇等评选为“较差乡镇”。 据了解,按照《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季度“十佳”“较差”村庄(社区)评选办法》要求,在各县(区)初评的基础上,眉山市城乡环境治理办对全市各乡镇、村(社区)2018年第二季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复核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评选出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佳”“较差”乡镇、村(社区)。 其中,东坡区白马镇、东坡区万胜镇、彭山区青龙镇、仁寿县洪峰乡、仁寿县大化镇、仁寿县珠嘉镇、仁寿县中岗镇、洪雅县三宝镇、丹棱县杨场镇、青神县南城镇荣获“十佳乡镇”称号。 东坡区白马镇铁炉村、东坡区复兴乡复兴社区、彭山区武阳镇泥湾村、仁寿县大化镇水利社区、仁寿县凤陵乡锦泉村、仁寿县鳌陵乡宝峰社区、仁寿县钟祥镇镇龙村、洪雅县汉王乡王沟村、丹棱县仁美镇雄义村、青神县青城镇柳溪村荣获“十佳村(社区)”称号。 东坡区修文镇、仁寿县富加镇、仁寿县谢安乡、 洪雅县余坪镇、丹棱县双桥镇、东坡区广济乡济光村、彭山区江口镇土桥村、仁寿县谢安乡葫芦村、仁寿县文宫镇文华社区、丹棱县双桥镇桂香村、青神县瑞峰镇杨柳漕村被评选为“较差乡镇”、“较差村(社区)”。 近年来,眉山市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实施村庄保洁、清洁家园、垃圾分类、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居民素质提升等行动。同时,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以“十佳”美丽乡镇,乡村(社区)评比为引导,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以“环境卫生较差乡镇,村(社区)”评比为鞭策,倒逼环境卫生整治。督促各乡镇、村(社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建美丽乡村。(川报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