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年第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我行将对久悬账户“苍溪县塑胶回收有限公司”(账户性质:基本存款户,账号:20351082400100000099691),“四川省金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账户性质:一般存款户,账号:20351082400100000150531)办理销户手续,并在人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注销。你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开户银行联系,如到期未与我行联系视同同意你单位账户销户。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苍溪县支行
2018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