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了监督网下,相对于互联网上流传的“纪检监察干部权力更大了”的流言蜚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切身体会到的是肩上的胆子更重了,自身的压力更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监督所有公职人员,同时也必须对所有公职人员负责,指出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是准确无误,经得住考验,就是定海神针动摇不得,如果熟知党纪却不懂法律,“一瘸一拐”是抓不到违纪违法者的。这就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法纪贯通,做法纪皆通的“专才”,用好法纪两把剑,双剑出鞘方能“斩妖除魔”。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要向身边老“老师”虚心学习。做好纪法贯通最直接的就是纪检监察干部向转隶干部学习执法,转隶干部也要向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执纪,每一名干部要放下姿态,尤其是资历老的干部,知识没有等级之分,比你强的就是老师,要相互探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学纪学法的良好氛围。 法外有法,法法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颁布,创立了独立于行政、司法的监察体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对应衔接,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和钻研,灵活运用监察法赋予自己的监督调查处置权利,实现‘纪法’‘法法’无缝衔接,取得‘1+1>2’的效果。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挑战,全国各地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尽快熟悉监察法,学会法治思维,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双剑合璧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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