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广元市人社局获悉,四川省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称“省平工资”)为71631元,我市2017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下称“市平工资”)为54086元。
以这两项数据为标准,我市核定出2018年度参保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
企业职工月缴养老金基数下限为2388元
今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8元,上限为17907元,缴费比例与去年一样为27%(单位19%,个人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2018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08元,上限为13521元,缴费比例单位7.5%,个人2%;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2018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606元,上限为13521元,缴费比例单位4%,个人1%。
失业保险2018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705元,无上限,缴费比例单位0.6%,个人0.4%。
工伤保险2018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705元,上限为13521元,单位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行为风险类别确定,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2018年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508元,上限为13521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仍为7个档次,最低月缴477.6元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2017年省平工资的40%至100%作为缴费基数,今年的缴费标准和去年一样分为七个档次,缴费金额最低从去年438.6元/月调整为477.6元/月,最高从去年的1096.2元/月调整为1193.8元/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缴费金额从去年371.26元/月调整为406.79元/月;按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缴费金额从去年234.48元/月调整为256.92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中 0.5%为大病保险缴费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大病保险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大病保险有变化,2017年都是60元/年或120元/年,2018年1-3月仍按照5元/月或10元/月缴纳,从今年4月起,调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中的0.5%为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2018年度缴费标准公布前已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将按上述标准重新核定并补收。
同步播报
低保、特困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代缴名单
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已将代缴对象扩大到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据悉,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精神和省社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扶贫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对政府为未标注脱贫的困难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各级财政部门按统筹地区最低缴费档次为其全额代缴。市民政部门随后研究出台《关于切实作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截至目前,全市已按100元/人的标准为4.151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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