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6月18号9点20分左右,在旺苍县白水镇医院大厅收费处给女儿开药付钱,前面一妇女抱小孩不方便给钱让我给她抱着,这时候后面来一男子用手指着我脸边骂边叫我出去,我说你是谁,让他不要动手动脚,该男子不听还是用手指着我脸上,由于当时我抱着别人的小孩就下意识的将他手抛开,然后该男子就将我推到还顺势过来打我,我挨打几下后将别人的小孩还了过去,然后我就还手了,然后被人劝开我就报警了,该男子还嚣张的说警察来了又如何,过了一会又对我动手,我还手后被人拉开,该男子就跑了。等警察来后调取监控说我用手将他手抛开算是动手了,这个算互殴,然后让我回去等他们调查结果,等了几天后,今天21号我打电话询问,接电话人员很不耐烦,在我不断要求下才叫我去解决问题,我去派出所后该男子才过来,然后很熟练的给民警找烟,然后去办公室还坐姿不正抽着烟,还带外人进场,我女儿那天回去一直说肚子痛,19号带去广元医院去检查,虽然没有检查出什么,但是在我怕那天的推打中有碰到我女儿,全程 我就在报警当天看到过快进的监控,今天民警说监控看没有碰到我女儿,我也没看到监控,调解民警还跟该男子有说有笑,调解民警一直强调让我私下协议,虽然后来我知道事情缘由,我老婆跟他老婆有过纠纷,然后调解协议让写这因琐事发生互殴,医药费自付,确定这不是蓄意报复。我在我人生安全受到威胁还不能还手,一个不认识的男子让我跟他走我不走就动手,我也不能还手,我还抱着别人的小孩,才几个月大伤到怎么办,我女儿当时在场,对我女儿心里造成多大的心里伤害我都不知道,真的不明白法律是怎么算的@广元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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