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德阳交警将在17个禁止停车路段启用交通技术违法取证设备(电子眼),共计34套。
交警部门提醒,因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眼“看到”的,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电子监控系统获取的证据,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记3分,罚款100元。
据了解,17个禁止停车路段包括:长江西路洋洋百货路段、天山路玉泉市场周边路段、凯江路东桥市场北门路段、亭江街市场北门路段、南城根街影都新天地步行街路段、蓥华山南路滨湖之春东门路段、蒙山街乔丹美语路段、沙河街杨柳巷路段、泰山北路市医院路段、宝山街黄河半岛路段、北泉路万兴花园路段、密源街花卉市场路段、火车北站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天山路沃尔玛路段、千山街加气站路段、护理学校大门路段、天元车管所路段。 记者从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上述路段机动车随意停放现象严重,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次安装电子眼进行监控,就是要规范这些路段的交通秩序,保护行人和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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