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类核查,精准出击。紧密结合区情实际,以所涉及的联系点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将各单位在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明察暗访、主动下访、入户核查、随机走访等方式,通过对一些“小切口”的深入核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持续发力。 二是线索“起底”,加强排查。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与前一阶段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机结合,对已经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逐一核实甄别,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严肃、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格“一案双查”。 三是及时反馈,迅速交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线索“大起底”,在“回头看”中发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促使党员干部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能够时刻紧绷思想上的弦。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实行严查快处。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脱贫“微腐败”坚决说“不”、敢于“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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