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一是准确界定案件范围,提高监督执纪的针对性。根据扶贫案件的自身特点,纪检机关加强与扶贫领域等部门的合作,对扶贫资金类型加强梳理,掌握各类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流程,研判风险点,强化防范措施,提升监督执纪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突出强化“一案双查”,增强责任追究的严肃性。要严肃处理扶贫领域违纪案件,重点查处优亲厚友、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和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推进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按照内容全覆盖、信息全公开、环节全监督、过程全留痕的要求,搭建宣传扶贫政策、传播扶贫信息、开展扶贫服务、加强与群众互动交流的窗口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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