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
近日,省扶贫移民局、科技厅、财政厅等8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致富带头人和村级产业项目缺位、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简单发钱发物等问题。《意见》明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致富带头人培养规模,原则上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
据悉,申请致富带头人需为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村产业化企业负责人、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传统工艺传承人、就业扶贫车间(基地)或其他载体创办领办人员、返乡创业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申请者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为更好提升创业能力,四川把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各级扶贫培训计划。根据贫困村需求情况和可行性,对致富带头人创业能力进行全面轮训。培训内容应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扶贫形势与政策、经营管理、产业技术三大板块,开拓思路,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对于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产业项目的,将强化以减贫带贫实效为导向的激励措施。(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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