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法治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全面强化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关键在于建立法治的环境。 法治的环境主要是指执纪人员和监察人员在执法、监察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基于法治的信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认知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定式和行为方式的综合。 建立法治的环境,首要的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在当前大力推进国家监察制度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各级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将合署办公,在形成监督合力的同时,也对各级监察干部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监察干部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处理问题时,要有法律意识,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程序依法办事,坚持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 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通于监察、正风肃纪、责任追究你中。 建立法治环境,其次是要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 先进的、完善的反腐败机制,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反腐败的基础条件。要大力推进法治反腐,必须不断完善预防和惩治体系,建立严密的制度体系,来达到制约和监督的效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正真发挥制度让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清明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