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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乐山市住建局 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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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您好!现目前我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檀木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时间即将满三年,我看网上贵局领导对网友的回复,说是公共租赁住房,实际租赁满三年,并且为乐山市市中区居民户口,可以申请由租改售!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贵局:谢谢!
     一: 如现在我想购买此房,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 该走些什么流程,此房如买下来后,他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屋 ,是属于半产权还是全产权。
     二: 如现目前还没有经济能力购买,还想在续租,将怎样走续租流程(之前社区领导已通知我,让我提交了新的申请资料。)!(前段时间,檀木家园小区,楼道又粘出关于我们这些即将租赁满三年的住户,让我们到物管处,拿取新的什么申请书,并让我们交下一年度的物管及卫生费用. 我想问问这个物管处让我们去拿的申请书,和社区领导让我们递交的申请书是否是重复的,或者说应该遵循哪一方!这个申请已申请 现目前还无法查看自己的申请情况   请问在哪里可以查看。  谢谢!
     很感谢贵局在百忙之中对我们的回复,毕竟在此小区居住的都是些社会的劳动者,对于向该走些什么程序,真的很多都一窍不通,并且小区里面的老弱病残,也是很多 ,这些贵局肯定也多少知道的。  
      我想问的,估计也是现在此小区即将满三年住户和刚申请下来即将搬进小区的新邻居。这以后也是一种参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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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乐山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9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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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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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乐山市住建局
发表于 2018-3-2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现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给责任科室核实回复,我们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您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请您继续关注。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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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0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关注
发表于 2018-4-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乐山小可爱”:
你好!你通过海棠社区咨询“公租房相关问题”的网络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租改售问题
根据《乐山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试点实施办法》(乐住建发〔2016〕219号),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面向具有市中区城镇户籍,且连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满3年的承租人。
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程序,具体为:(一)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申请表》;(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中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市中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批意见;(四)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购;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中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公共租赁住房“租改售”不能一次性取得完全产权,申购人可根据自身支付能力,选择认购公租房产权的40%、50%、或60%;在公租房“租改售”满2年后,购房人可申购剩余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
二、续租问题
根据《乐山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乐府办发2015〕20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因此请你们携带相关资料,到原申请受理机构(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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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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