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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加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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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0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更要学法、知法、懂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基层腐败,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法治宣传,培养法治思维理念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加强对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通过各种途径,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通过法治宣传教育,使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法治责任。干部要带头成为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捍卫者。
  培养法治思维理念。一是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充分认识到什么是法治思维,为什么要运用法治思维,怎样运用法治思维,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减少官民对抗,树立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三是可以通过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工作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干部的法治思想,增强干部对法的认知,形成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二、严格执行法律,推进反腐败依法治理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推进反腐败依法治理,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切实保证反腐败在法治的框架内良好运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执纪的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既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也不搞选择性反腐败和运动式反腐败。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的过程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等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对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各级干部,决不能随意行使权力,必须让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群众在公开中监督,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从公布的大量“四风”问题看,绝大多数是“权力型违规”。为什么一些领导屡犯错误,甚至违法乱纪,就是因为他们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指导上存在偏差。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自觉让法规制度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才能树牢底线思维、法治思维,避免权力运行中的越线离轨、脱纲离谱现象。
 
  各级干部只有充分具备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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