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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人士能否先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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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凤凰网》载,长沙一条金毛犬当街连伤四人被警察棒杀。自古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恶狗伤人杀之有理也有法可依,警察棒杀是其职责所在,很平常。可是,“爱犬人士”视警察为杀父之仇,又是集会声讨,又是“人肉”警察,甚至侮辱警察的老母亲。不知“爱犬人士”所做所为以何为本?你的爱犬可伤人人不可伤之,是否太恶太霸?如此爱犬而不顾大众安危,你的内心世界也太恐怖了!别忘了,“爱犬人士”这个词组中的宾语人士”:首字为“人”,是人,既然自己没有舍身喂狗的忘我之爱犬,就没有理由阻止别人打恶狗以自保;次字为“士”—士者美好的人。受西风浸润成天爱犬而践踏他人不遵法纪,不是不知人间疾苦就是别有用心,配这个“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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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发表于 2018-1-4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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