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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乐山一车主续保遭拒!原来莫名成了“红色风险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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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仅出过一次小事故理赔,乐山车主杨女士竟被保险公司拒绝续保!原来她本人及其车辆已被该保险公司列为“红色风险客户”,为啥呢?杨女士怀疑与其维权有关,当事保险公司则称有内部风险识别,拒保与其维权无关。让杨女士担心的是,这是否会影响自己在其他公司买车险,以及个人的征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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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赔纠纷

  >>保险杠维修还是更换?


  今年5月27日,杨女士的丈夫王先生驾车发生一起单车事故,前保险杠等部位受损,当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4S店维修人员检测后提出,保险杠变形开裂需要更换。但保险公司定损员认为保险杠属于轻微损伤,拒绝更换,并建议王先生到另外的修理厂维修。

  >>车主怀疑与其发帖维权

  双方交涉此事无果后,王先生向保险公司进行了投诉,并在乐山本地网络论坛发帖维权。

  “结果他们很快联系我,同意更换保险杠,并希望删贴。”王先生说,最终保险公司理赔7478元换了保险杠。他认为事件得到解决,没有删除网贴,只是不再回帖更新评论。

  ●续保争议

  >>莫名成了“红色风险客户”?


  杨女士最近准备给车子提前续保,保险业务员告知,该车的商业车险已被该保险公司拒保,系统显示“属于红色风险客户,建议不承保”。

  杨女士的丈夫曾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回应:原因是“可能涉及媒体事件”。

  >>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更让杨女士担心的是,“红色风险客户”的认定是否会影响她个人征信记录?是否影响自己在其他公司购买商业车险?

  >>保险公司:公司有内部风险识别

  该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公司有整体的风险识别系统,有自然因素、有车的因素、有人的因素,这是内部的,没必要跟客户讲。

  该负责人强调,这不会影响到杨女士的征信记录,也不会影响她在其他公司购买商业车险。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应保障车主知情权

  律师邓庆对此解读,车主有投保权利,保险公司也有承保或拒保的权利,但应如实告知车主有何种情形后会被拒保,否则车主可进行投诉。

  律师郭金福也认为: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则涉嫌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如果毫无缘由将消费者列为高风险并在行业内造成不良影响,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另外,如果因为消费者的正常投诉维权就被列为高风险而拒保,则有“报复”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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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我 一个为了自身利益曾经在海棠发帖维权的车主
今年5月29日 我在海棠发布了“乐山平安车险定损员只顾效益不顾车主行车安全,该更换的强行要求维修,强行指定维修点”的帖子,事件描述了我作为购买平安车险车主,因发生单车碰撞事故,平安车险乐山分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不顾行车安全要求对一个开裂近一半影响安全行车的保险杠只修不换,我网络发帖曝光的事件。事件内容大家可移步:http://bbs.leshan.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5309
5月29日发帖后,平安车险理赔部门主管徐某马上与我取得联系,承诺为我更换保险杠,并要求我删除帖子;我于6月20日我在当地维修点更换了保险杠,此次出险赔款金额7478元,当时天真的我以为此次事件圆满解决, 便不再对发帖内容置顶评论。
今年9月1日我因车险即将到期,需购买商业险,联系平安公司保险销售人员,被告知商业险在平安车险已被拒保,自有川LPB196车辆属于红色风险客户,无法获取商业险报价,并提示联系平安乐山分公司车险部对口核保人。
9月2日上午我致电平安车险当时核保人夏某,夏某称这个他不清楚,要汇报给领导徐某;下午徐某来电说造成被拒保的原因是可能涉及媒体事件,具体能否处理要等周一给我回话。
9月4日我接徐某来电告知“商业险已被平安车险拒保,理由是可能涉及媒体事件”。
我回答她“之前发帖我已经不再顶贴,该帖已经沉下去了。”
徐某回复:“谁让你没删帖”
我质疑“该车保险杠是你们平安理赔部门给予答复能予以更换的,且我已依据正常流程进行了更换,凭什么拒保”
徐某回复“你的保险杠当时是我们特殊办理更换的!我们分公司赔了钱!商业险双方买卖自由我们有权利不承保你的商业险”

我作为车主现已变相被平安车险拉黑,且不知在其他保险公司购商业险是否也会被拒保,平安车险纯属霸王行径:“侵权--车主维权--车主维权成功---对车主拉黑拒保”
退一万步倘若我是一年内出险很多次,你平安拒保那是理所应当,但我是第一次买你平安车险出险一次就已涉及媒体事件上报直接拒保,这是怎样的用户体验?
我现与平安车险的合同关系尚未解除,我作为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你保险公司是有权针对交强险以外的商业险设定一定的门槛,比如出险超过几次就拒保这些的。但是保险公司在制定这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时,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障车主的知情权,如实告知车主有何种情形后会被拒保,比如车主新闻媒体曝光保险公司侵权会不会被拒保,现在你平安公司是为告知我这些,明显已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
不知道有没有相关部门能站出来管管这些保险公司的霸王行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17
我只想问一句,监管部门去那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36
曝光一下保险公司的名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43
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骗子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43
最想晓得是哪家保险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44
保监会干什么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55
保险公司本来就是一个拉蛋公司,买保险时说得很好,一但出车险了,这也不陪那也不陪。还更怪的是,保险重要的东西,用很小的字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8:58
那个保险公司,叫全民退保让它不存在,太黑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0
现在平安保险公司更他妈的坑爹,他有自己的材料供货商,只要你在一般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百分之百拿不到正产件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1
又是个新的社会问题   对你不满意的  就对你下手  成为风险客户!看还有人敢来维权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1
起诉!信誉侵害受损,赔偿道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6
说到底还是保险公司竞争不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7
监管部门管什么?彵们只管老百姓的票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09
买不到保险那车子怎么上路呢?这不明摆着霸道条款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0
和霸王条款一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1
这个保险公司应该关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2
我作为投保人,我就有权利知道我的权益,保险公司都是以各种理由不告知投保人,保险公司的合同上很多都是因为一个字的差别,所以保险的情况都不一样,所以买保险前要问清楚,不要吃哑巴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2
保险公司故意把字体搞得太小让很多人都看不清,误导消费者者,太可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6
那家保险公司,说一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9-13 09:18
那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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