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罚”的造字谈两种教育 邛崃 古代美 中华民族不愧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它的祖先们独创的方块字不仅具有记载传承人类文明的功能,而且还具有教化启迪后人功能。比如“罚”字由“罒”、“讠(言)”和刂(刀)三部分组成。据说“罒”是“网”字的变形,意思是犯法必受罚,因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苦果,自己承受;天下广阔无边,看似天网恢恢,实际却疏而不漏。“讠(言)和“刂(刀)”的意思是处罚违规违法的人可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分为口头教育(训斥)和动刀子用刑两种。据说远古夏朝时候的“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墨,又称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刖,夏称膑,周称刖,秦称斩趾。斩掉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有另一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宫,又称淫刑、腐刑、蚕室刑,割去受罚者的生殖器。大辟,即死刑,分为戮、烹、车裂、枭首、弃市、绞、凌迟等。因为这些刑法都要动刀子,因此惩罚犯人与刀有关。这个“罚”字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犯了法就要接受处罚,不要东躲西藏,因为天上有一张无形的法网罩在你头上,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也难逃法律的制裁;第二层意思是说教育人们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动口,口头教育、口头训斥;另一种是动刑,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砍头断肢。 这个“罚”字的造字还告诉人们:口头教育和动用刑罚必须都同时并重,不能偏废;教育违法犯罪之人,以挽救教育为主,以刑罚处罚为辅。对那些屡教不改,顽固不化的极少数必须进行严厉惩罚。俗话说:强中自有强中手,恶人总被王法磨,就是希望坏人收到惩罚。 从古人造“罚”字可知:古人是何等的聪明睿智。然而,从历史发展的事实来看,后人并没有很好地按照古人造字的意图来实行,如秦朝的时候偏重于对犯罪者的处罚,轻视对犯罪的教育,结果以为可以传万丗的秦朝江山仅仅传个两代就轰然倒掉了,成了一个短命王朝。翻看历史书籍可知,很多王朝开头都很重视德治和法治并重,以德治为主,以法治为辅。但是过了几十年或上百年,要么偏重法治,要么偏重德治,为了图省事,偏重法治的往往多于德治。然而,不管偏重哪种都给国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治理国家如此,教育孩子也是如此。如今,对于熊孩子这种人,岂能只有说理教育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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