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成于上,俗化于下。有为才有味,有味才有为。其实,人们评判一个领导干部的作为和作风,不仅看你做了什么,还看你没做什么。这也正如一个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那块最短的木板。如果以为袖子撸起来了,身子也扑下去了,开过会、讲过话、发过文、批过示,就算干完工作了。那么,也与“甩手掌柜”无异。记得书记曾谆谆告诫各级干部:“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诚然,“有为”才能“有位”,其本质在“干”,也就是主动“有为”。动作优美姿势难看,如同“绣花枕头”里面全是草。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自古以来从政为官者的基本道德追求,也是百姓的希望。有权须有责。这里的责任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文字,而是必须尽到的义务。毋庸讳言,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的高压态势,与之而来的为官不为、少干事少犯错也悄然产生。在一些地方对于相关的政策法规,有令不行、有责不担;或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或是唱起“空城计”,面对早已明确任务,就是不见落实,项目迟迟不开工,下拨的资金不及时支付,民生红利难以惠及百姓。该负的责不负,该干的事不干,做出了各种优美的动作,大张旗鼓的宣传,结果只为出彩不出力。 显然,“摆拍”只会是动作优美姿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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