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华蓥市工业园区兄弟佳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2017年1月本来该发12月的工资的 2016年12月我们连续加班半个多月 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 这我们都不计较 但他还不支付我们的工资 本来2017年1月就该发12月工资的 估计他嫌12月钱多了 公司说暂时先发1月的 直至今日快5月了 公司2016年12月的工资还没有发我们 而且我们的工资几乎每个月少则拖几天 多则拖10天 这次更过分了 2016年12月的工资到现在2017年5月了还没发我们 12月我们风里来 雨里去的给他加班 他却这样对我们 ,我们的工资本来就低,还这样拖了几个月 ,还好多在职员工和文员都因不发工资而辞职 ,这样的情况让我们对兄弟佳业公司没有信心,,提出书面辞职后,又很长时间不批准辞职时间,有的员工被逼得没有办法,就选择辞急工,辞急工要将公司拖欠我们的几个月的工资扣一半,我们的工资本来就低,那也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这样真的合法吗?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他拒不支付我们工资 也不让我们辞职 然后逼我们自离 然后赖掉我们的工资 我们也是要养家糊口的啊 2016年12月的工资 到现在2017年5月了还没有支付给我们!!请有关部门能给我们劳动者一个公道 我们辛辛苦苦给人做事 他却一而再 再而三的拖欠我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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