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5名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并接受评议。在此基础上,全省各级纪委通过述责述廉,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述责述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述”,将自己的工作成绩和不足公之于众,让大家挑毛病、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以此改进作风,扬长避短,使工作有起色。 述责述廉是压实主体责任的法宝,通过述责述廉,使述廉领导深切感受到主体责任担子有多重,促使“一把手”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真正做到既当“将军”,又当“士兵”。 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喜欢述喜不述忧,述好不述坏,述的是自己的能力、成绩和功劳,却只字不提缺点、错误,不能正确对待别人指出自己的不足之处,把述责述廉当成应付上级检查验收例行“差事”,使述责述廉流于形式。 述责述廉要取得实效,就要做到“述”得全面、“问”得中肯、“答”得到位。“述”不仅要述出成绩,述出自信,更要找准自身的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问”则要切中要害,有的放矢,在会前就要做足“功课”,实事求是地归纳述廉述责对象的成绩和缺点。“答”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不能对提出的问题遮遮掩掩。 一个干部单靠上级或下级认可并不全面,只有群众参加到其中来,述廉述责才名符其实,才能找准问题,击中要害,达到预期效果。因为上级了解下级毕竟只能从侧面进行部分了解,而下级给对上级找问题又往往因顾虑重重而避重就轻,只有群众能亲身感受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成绩,群众一目了然,有问题,影响到群众的利益,群众感受得最深、最直接。 述廉述责,不只是看述廉对象是否写得好,说得好,还要看他是不是做得也好。述廉对象做得好的地方,应总结经验,推而广之,做得不好的地方,则应将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条进行整改,不能会上“红脸”,会后“白脸”,将别人提出的批评意见高高挂起,将存在的问题抛到脑后,否则,一旦病入膏肓,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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