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央视3.15的曝光,“喹乙醇”这个名词一下子火了,被称为“新型瘦肉精”。“瘦肉精”是臭名昭著的饲料违法添加物,属于β-激动剂类药物,大剂量添加到饲料中可以促进猪的增长,减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曾经是深受养殖者喜爱的“养猪神器”。但瘦肉精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不利作用,在我国早已明确禁用。如今,瘦肉精退出舞台,又来了喹乙醇,咱们今天就来认识一下它。 什么是喹乙醇? 喹乙醇是1965年由德国人合成的一种抗菌促生长剂,是喹噁啉类广谱抗菌药物,具有蛋白同化作用,可提高饲料转化率与瘦肉率,促进动物生长。 也就是说,给动物吃了喹乙醇后,既可以减少生病,又能促使其快速增重,从而大大增加农产品收益。为此,喹乙醇在全世界得到迅速推广。 喹乙醇对健康有害吗? 然而,喹乙醇的“光明前途”并没有一直持续。后来的研究表明,大剂量喹乙醇对动物可产生毒性作用,并且,喹乙醇在体内具有蓄积性,在动物体内蓄积到一定程度时会对动物或人产生致畸、致癌、致突变的“三致作用”。 欧洲和美国已禁止喹乙醇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不同物种对喹乙醇的敏感性存在很大差异,禽类和鱼类较为敏感,产生的毒性作用较强。早在2009年,就有给鱼类喂饲含喹乙醇的饲料,造成鱼体大量死亡的事件发生。 喹乙醇到底允不允许使用? 有人难免有些糊涂了,这个喹乙醇到底允不允许使用?答案是可以用,但有一定的使用条件。上世纪80年代,我国批准喹乙醇作为兽药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明确规定,喹乙醇作为抗菌促生长剂,仅限用于35公斤以下猪的促生长,以及防治仔猪黄痢、白痢,猪沙门氏菌感染,休药期35日。 禁用于体重超过35公斤以上的猪和禽、鱼等其他种类动物。 育肥猪在饲养期中使用喹乙醇,每吨饲料添加量不得超过100克。 国家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制定了肉类喹乙醇残留建议标准,猪肉中不得检出喹乙醇残留。 总之,与“瘦肉精”不同,喹乙醇是我国允许使用的兽药。 合理使用喹乙醇,对畜牧业具有积极作用;但滥用喹乙醇,则会危害动物和人体健康,影响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大力惩治那些有法不依、任意妄为的生产商和养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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