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近日,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旁听。援助工作人员来到威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承办的威远县某瓷砖公司职工与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进行旁听,这也是该中心首次参与旁听活动。 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围绕仲裁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较为充分的代理意见,有针对性的运用法律知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旁听人员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要求,对援助律师的言行举止、代理表现、庭前准备情况、庭审效果、代理技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评议。承办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提出了较为充分、详实和具有说服力的代理意见,整个阐述的过程代理思路明晰,举证充分,论证准确,态度沉着冷静。 通过庭审旁听的活动形式生动直观、针对性强,对今后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办案能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效果明显,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援助责任意识,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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