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是雅安草坝镇基层老百姓! 事件内容:1.拆迁后多年一直未安置房基地,一直推脱不予解决。去年草坝镇委杨书记经过实际各方面事实调查后,答应给予解决安置房基地。但今年换届后,刘勇书记就否认,不给予安置。2.在讨要安置房基地的过程中发现了涉嫌镇政府的腐败问题。
具体详细内容和证据如下:
1.2008年当时草坝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浩森”PVC公司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涉及草坝镇林口村和石坪村大约100多户村民,当时拆迁后的前几个月我们还领取过政府发放的安置过渡费和被子。后来我们出去打工后,突然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说我们超过标准,不给予安置(当时的政策是红线外房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20平米的,给予安置房基地),由于一方面父母没有什么文化,另一方面大家都相信镇政府不会骗我们老百姓的,就相信了,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没有超过此标准(附件图片房产证为证)。后来回来发现情况不对。 当时情况和我们一样的红线外也有房屋的村民都安置了,并且有的村民红线外房产证占地面积和实际面积都比我们多的,都安置了房基地。甚至我们林口村村长家什么都没有被征用拆迁的也安置了房基地的。我觉得太不公平了!!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找草坝镇政府讨个公道,还我房基地!2015年草坝镇委杨明康书记经过实际的各方面调查后,已经当着林口村书记和石坪村书记答应这批给予一起安置房基地。
2.今年草坝镇政府换届后,镇委刘勇书记(上届的镇长),完全否认了上届镇政府的,一直推脱不给予安置,没实际的理由,并且2016年5月24日下午,草坝镇政府工作人员私下对我们现居住的当年红线外住房和院坝一起进行了实地丈量。然后就说我们超过了120平方米标准,不予安置。难道政策和法律只是针对我们三户人吗????
2008年当时涉及拆迁的村民,关于核实红线外房基地占地面积时,都是按房产证上的核实。当时草坝镇政府没有实地丈量过一家涉及拆迁安置的红线外村民房屋。现在再来丈量我们红线外房基地和院坝,这完全没有说服力和公信力!!!(附件有已经安置村民的房产证和写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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