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两个责任”,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这为我们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为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我们必须准确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 近年,虽然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成效。但当前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就我们中心来讲,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在一项“党风廉政建设”的调查中显示该项建设“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办事还是不方便”,“感觉办事挺难的,要办事都得给点什么。”从上到下,各级政府都在努力“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服务性政府。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还很漫长,涉及各级部门利益和多种个人利益,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究其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偏差,认识不到位 一些部门对建立“中心”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中的基础作用认识不完全到位。认为部分派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在原单位不再兼职,导致人力浪费,增加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由于观念偏差,认识不到位,对“中心”工作的支持就不够自觉,不够有力。对于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更是片面地认为只要把目标任务党风廉洁建设完成就好了。有的认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是纪委的事,是纪委书记的事,自己没分管就不闻不问。 (二)宣传教育成效不显著 “中心”的工作人员认为党风廉洁建设一直在提,也采用了许多形式在搞,但收到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慢慢就认为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没有多大作用,学与不学差不多,学深学浅一个样,开始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甚至个别党员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的学习意识淡薄,虽然组织了学习,但有时是敷衍应付,搞搞形式,走走过场,没有达到宣传的目的,没有触及到思想灵魂。 (三)规章制度落实力度不够 针对“中心”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省、市、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但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执行力不强的现象仍然存在。另外,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不结“中心”实际,照搬照抄,依葫芦画瓢,工作中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导致好的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两个不同的责任其实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既不能互相代替,更不能互相削弱,需要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只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党建、发展“两手抓”,才能让政府服务中心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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