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就“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加强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作了重要阐述,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做出了重要部署。 从八项规定到十八届六中全会,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党内法规,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都体现了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与信心,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已进入制度化、法治化的快车道。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治标和治本同步发力、齐头并进。 一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强化专责监督的重要方面。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派驻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并调查处置。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以及纠错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要压实党内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要坚决予以追责问责,真正以主体责任落实助推党内监督开展。三是要规范权力运行。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认真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加强行权平台建设,规范权力的运行,努力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内监督见到实效。四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治理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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