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县委书记及县各大部门领导:
你好,我是诺江镇千禧公寓的业主(共121户),现向你反映一问题。
千禧公寓下面的管道大部分老化,大部分甚至坏损,急需更换,下面三个化粪池,均无法使用,楼上居民排泄物四处流散,臭气熏天!上千人的生活污水四溢流淌到河里……,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和污染小区老百姓的生活及城市环境!急需维修。但急需更换和维修的材料必须经旁边小路方能送达,但此小路建于2004年,原为低标水泥构筑梯道,由于年久失修,现已烂裂到处筋骨裸露,甚至部分阶梯已经断损,行人在上行走极不安全,更不要说清除粪便垃圾和运送维修材料了。所以我们业主自筹资金去维修建去滨河路的便道,以便小型货车清理化粪池和维修管道污物外运。
在未动工之前我们找了相关水务局、房管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环保局、诺江镇政府及城东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并递交了意见报告,他们一致都很赞成,自筹资金修路、清理化粪池和更换维修排污管道无需办理手续。于是我们9月28日开始动工,2天后执法局要求停工,并封闭了我们的施工现场。后来我们又找了执法局,在其默许下,10月29日第二次动工修建,可在11月11日执法局再次出面停止修建。随后我们又找到县政法委马良省书记、李玉甫书记,在他们的吩咐下,相关职能部门都必须亲临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处理:
县水务局的同志讲此路的修建不影响泄洪;
县规划局的同志讲道路在我们业主的阳台下不需要办理手续。
县环保局的同志讲化粪池的粪便流入河中必须清理和整改清运处理;
而县建设局意见比较含糊不清;
唯有县执法局的意见是没有正式批文,就不允许施工……
此便道的修复既不影响泄洪,又不影响规划,更不占用滨河路,更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为何执法局一会儿默许同意,一会儿叫停?到现在我们业主已用去自筹资金15万多元,且道路并未修通,更不要说维修化粪池等。如果不准修建,我们的经济损失咋办?施工现场的安全如何处理?楼下粪便四处流散,臭气熏天,环境卫生又咋办?该区域所住几百人饱受恶劣环境逼迫无奈之举~~才大家自费出资改善……
恳请通江县县委书记及政府各大部门相关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现场解决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实际具体困难问题为盼!
千禧公寓业主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注:附实地实际图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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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于12月2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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