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2016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
研究出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政策。
指导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研究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
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
制定出台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范并简化邮轮通关手续,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和国际邮轮航线,进一步促进国内邮轮旅游发展。
将已在上海启动实施的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逐步扩大至其他邮轮口岸。
制定出台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
有序推动开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规划建设50—80个公共游艇码头或水上运动中心,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
出台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支持实体书店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设成为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功能于一体、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尽快总结形成一批可供借鉴的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消费模式。
适时将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2016年内完成体育类社团组织第一批脱钩试点。
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联赛改革为带动,推进职业联赛改革,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进一步丰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
制定实施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适时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由31个试点城市向全国推广。
重点推进两批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
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推动落实医疗旅游先行区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