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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 杨在明律师获聘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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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9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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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啟主编(右一)向杨在明律师(左一)颁发聘书

  5月27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一个小型受聘仪式,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民生与法主编王敏啟将“特约评论员”的聘书交到杨在明律师手中,杨在明律师则将自己的新书《这是这样代理拆迁案件的》赠送给王敏啟主编及《民生周刊》主任记者张兵。此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成为《民生与法》法律顾问。

  王敏啟主编表示,很多民生的报道选题,都与法律有关系,可以从法律视角进行解读和点评,他希望杨在明律师今后能为《民生周刊》写出更多精彩而专业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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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左一)向张兵主任记者(右一)赠书

  杨在明律师则向王敏啟主编介绍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不久前获得了一项荣誉:4月10日,经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评审,授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雷锋律师事务所”称号,这在全国尚属首家律所获此殊荣。

  据了解,杨在明律师于1998年开始涉足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领域;2005年,组建房地产律师团;2006年,创办“中国房地产专业律师网”;2007年,创建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并领衔征地拆迁律师团首席律师;2009年,其带领的律师团成为全国最专业的拆迁律师团之一;至2012年7月底为止,杨在明律师与其征地拆迁律师团队已在全国26个省级行政地区代理征地拆迁纠纷2233余件次,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受到了各界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2012年,杨在明律师带领其团队的一批骨干律师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继续领衔团队首席律师。

  杨在明律师曾先后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数十家媒体专题报道。2009年11月,杨在明律师荣获“影响中国 第九届中国时代十大风云人物”荣誉称号;2011年1月,杨在明律师当选“2010律政年度拆迁律师”。 2011年8月,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杨在明律师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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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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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出期限不作出回复意见书情况的反映
尊敬的阆中市政法委书记:
   我叫金维建,男,汉族,62岁,是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辖区人,电话15309070510。
     2016年8月11日,我向阆中市政法委书记书面递交了,“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案《有法也无法》书面材料”,主要反映“行政起诉政府,执行两级法院判决超时,司法建议不认可、不采纳;执行走过场;涉法涉诉上访人批准归省里:行政强权软抗法,要承担后果;加大执法力度,体现法律效力”的上属内容,就是请求政法委书记,依法行使权力,督促落实执行阆中市人民政府案执行法院判决,才能体现党中央依法治国的要求。根据国家信访条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在60日内办结信访案件,我递交的信访材料时间是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11月8日止时间已达到约3个月之久,己超时1个月未向我作出回复,2016年11月4日我到政法委讨要说法,他们连我递送的资料都找不到,何谈回复的结果,这就是慌言,其行为属不作为,为此我只有再次向阆中市政法委书记递送同样资料请求依规、依法给我作出公正回复。      
    致

                                  金  维  建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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