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本公示的说明 荣县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石英砂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荣县长兴实业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的实施进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项目其他的相关信息将进一步调整或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石英砂厂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荣县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荣县墨林乡龚家沟村六组 所属行业: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B1019]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内容:拟投资32万元,对本企业现有的石英砂厂进行技术改造,由机械开采代替原来的人工开采,年开采规模由原来的3万吨增加至5万吨,同时完善相应的基础公用设施,以及相关的环保设施。 三、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荣县长兴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荣县旭阳镇大佛路216-1号 邮政编码:643100 联系人:周 总 联系方式:0813-6163777 四、评价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四川省顺蓝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29号 单位地址:西昌市三岔口东路土城巷61号 邮政编码:615000 联系人:潘 工 联系方式:028-86248567 五、环境影响环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评价机构接受任务委托后,组织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之后进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明确保护的环境目标;通过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识别,筛选评价因子,确定污染源强;通过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等质量现状;按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预测和评价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项目是否环境可行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包括: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