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雅安市雨城区安监局,人社局:我是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尹店村的一名村民,我叫杨玉容,我爱人李春勇是四川坦知建筑有限公司公馆1981项目部一名建筑工人,从2016年6月开始一直在工地做工,2016年7月28日下午五点过,李春勇在进行打夹子工作时从高约6米的楼上坠落,工友魏老六听到一声响后发现李春勇躺在地上,魏老六和工友胡平(木工组放线人员)一起将李春勇送到雅安红十字医院救治,照CT,发现脑部出血,后他俩又将李春勇送至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救治,当家属到达时,李春勇还尚有意识,但随后病情加重,出现昏迷等情况,晚上十一点开始手术,经过七个多小时的手术后,才捡回一条命,手术时,工地戴老板和唐老板前来探望,直至手术结束后才离开。在随后进行了的一个多月的治疗中,李春勇出现各种并发症如尿路感染,胃出血,脑积水等多种症状,现在仍然未出重症监护室。医疗费也用去了近30万元(主要是戴老板和唐老板出钱,家人垫付一部分),但是现在承包老板出现互相推脱,不出医疗费的问题,在伤者至今未脱离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医疗也得不到保障。恳求安监局对工地进行整顿,并责成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一起负责处理这起安全事故。
家属对工地承包的老板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保障病人救治。一个月多来,只是在家属的不断催促中,戴老板或自己或喊人将医疗费送至医院,但是从9月13日开始就互相推脱,都不出钱救治,家头积蓄也已经用完。家属对工地承包的老板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保障病人救治。为了保障病人治疗,我们现在想自己申请工伤保险,但是因为是建筑工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没有相关的工资条和工作服等。请问区人社局能够申请工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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