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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故事] 四川省调整2016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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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厅召开2016年四川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
发布时间:2016-09-07       来源:厅宣传中心(筹) 厅养老保险处



  9月7日上午,我厅召开2016年四川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闻通气会。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成都日报等近20家省市主流媒体参会,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保局和厅宣传中心(筹)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对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今年是我省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省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挂钩调整包括: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执行。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2015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有关部门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在9月底以前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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