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柔性处理化解争议
稿件来源:四川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6-08-31
今年以来,青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创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方法,坚持以柔性处理为主,采取“基层调解、庭前调解、裁前调解”的办案模式,把调解功能融入到劳动争议处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化解劳资纠纷、平抑劳资矛盾,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是重心前移、业务下沉。仲裁院以人社基层平台建设为依托,充分发挥乡镇和企业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指导乡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初步建立起以企业、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为主,融调解、服务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体系。实现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重心前移和业务下沉,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和工作框架。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弱势群体。仲裁院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对农民工、未成年人、伤残职工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做到“快立案、慎裁决、速结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仲裁程序快捷和无障碍,争取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调解贯穿始终。在办案中,仲裁员坚持“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的工作模式,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不断做双方的工作,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讲明道理、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讲究调解技巧。综合运用“调解心理学”中的聊天法、感染法、降温法与倾听法等缓解双方的情绪冲突,克服当事人的心理障碍,再使用说理法、暗示法等调整当事人的心理需要,寻求适当的和解条件,促进调解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