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在峭壁上痛不欲生 昨天,涪陵区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杨警官接到市民郭先生打来的感激电话:“谢谢你们,我的房子和车子都赎回来了,要不是你们,我可能等不到这一天了……” 8月18日下午3时许,江东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乌江大桥东桥头,一个身穿白色短袖、灰色短裤的中年男子挂在近100米高的峭壁上,情况危急。3分钟后,杨警官和同事赶到现场,顺着峭壁爬下去,用身体挡在男子面前。 “当时供我们容身的空间只有10厘米左右,下面就是湍急的乌江,男子情绪激动,一直说‘不要管我,让我去死,我的心好痛’一类的话,我们一边用身体护着他,一边清理掉他周围树枝一类的尖锐物品。”杨警官说。 超过40℃的天气,男子哭声越来越小,似乎出现中暑、脱水等症状,神志也越发不清,死死拽住峭壁上的藤蔓不松手。杨警官请求支援,让同事递过水来给男子降温。 通过沟通,男子说他姓郭,年近60岁,此前在工地上承包工程,在涪陵城区花70多万元买了套房子,装修花了20多万元,还买了一辆车,他和老伴平常主要带孙子,打算安享晚年。最近,他发现自己的财产被沉溺于赌博并欠下一屁股债的儿子拿去抵押了,于是想到了轻生。 说着,郭先生又大哭起来:“我的房子呀、我的车子呀……” 民警在峭壁上劝说郭先生1个多小时,他情绪渐渐平复了下来,民警们趁机合力将他拉上来。 杨警官介绍,郭先生的儿子无权将父母的财产拿去抵押,市民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报案。 律师说法 此类抵押无效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艇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房屋或车辆,需要经所有权人同意,并在房交所或车管所登记。郭先生的儿子无权抵押郭先生的房子和车子,他的抵押行为不受法律承认,只要郭先生不认可,这种抵押贷款就是无效的。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杨华 通讯员 胡君腾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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