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凝聚加快发展的“乐至力量”,展示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乐至形象”,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乐至城市精神”表述语。 一、作品要求 1.“乐至城市精神”表述语,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乐至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乐至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乐至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8月3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 三、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乐至城市精神”征集办公室。 3.活动网页: 乐至文明网 四、评选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县委宣传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进行表扬,同时择优在县级新闻媒体公开发表。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县委宣传部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县委宣传部。 附件: 乐至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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