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同时他在会上如是强调:“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 笔者认为,敢于担当,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职责,牢记组织和群众的重托,以饱满的精神、创新的姿态、尽心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热爱自己的工作,把全部心思用在发展事业上,在矛盾面前不逃避,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重任面前不懈怠,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敢于担当,还要重服务、讲奉献。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深怀爱民之心,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注意体察社情民意,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做起,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从严治党,又是党的建设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近年来,在一些党员干部当中,确实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就是既想担任重要职务,又不想承担任何责任;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因此,针对那些只想享受权力带来的快感,但是却不愿承担工作责任的党员干部,应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就是告诫和警示党员干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员干部若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严肃追责,这一举措将大大提升威慑力,让利剑高悬,肃清党内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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