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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总局发布】国家食药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报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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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2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局发布】国家食药总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办法报批后公布

外卖平台“黑作坊”频频曝光,通过互联网络销售食品的安全备受关注,如何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监管,已成为今年国家食品安全周期间谈论的热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查处办法,为今后网络食品违法经营监管提供依据。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咸泽表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国家食药监总局下一步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的抽验和细节的公开,充分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从2015年起,着手起草拟定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目前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会出台。
      
         “互联网给食品监管带来新挑战,也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带来‘大数据’支持、风险交流等新契机。”孙咸泽表示,食药监总局把“四个最严”作为行动指南对网售食品监管进行探索、创新,即将出台的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状况抽检和信息公开,充分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在新食局健言峰会上发言时表示,这个办法涉及餐饮食品销售,以及网络订餐这些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办法,为今后的网络食品违法经营监管提供依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认为,网络食品交易、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是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监督制度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结合,一个是规范、引领和助推并重,另外一个是企业、政府和社会并举,共同推进新时代互联网食品安全治理。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指出,在当今市场经济深化发展的前提下,仅靠政府监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发挥第三方平台的源头控制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囊括进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多方参与,走食品安全共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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