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5日,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财政部、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在“严厉查处网吧违法经营行为”中规定:文化行政部门要以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坚持严管重罚,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对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发挥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的作用,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违法经营网吧的黑名单,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的网吧,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单位给予激励。
那么,国家有明文的政策规定,未成年人网吧不准其进入,甚至在某些网吧口也贴了类似的禁识,那么,有些网吧从来不让一些明显14岁以下的孩子出示什么身份证之类的,只要有钱,都可以上,这种行为,该怎么定性?这种情况又怎么监管?怎么落实到位?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让网吧经营者合法经营,让校园周边环境得到净化,让青少年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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