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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血泪控诉:李克勇,5年了,没有住房你要让我们怎么活?(林业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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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血泪控诉:林业局和李克勇,你要让我们怎么活?

林业局和李克勇:你要让我们怎么活?
南江县政府领导:你能给我们购房户一条活路吗?
我们于2012年在南江锦绣华庭小区参加了由林业局牵头的的团购房屋,开始说的是林业局集资建房,后来又从名义上改为团购房,并纳入了县委政府的重点建设工程。我们满怀希望地于2012年6月与林业局签定了购房协议,并向林业局交纳了第一批购房款,2014年3月又交纳了第二批购房款,已交足购房总金额的80%以上,还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维修基金。原约定2015年3月3日前交房,后开发商与购房户签订合同,擅自将交房时间变更为2015年6月30日前。从去年5月起,房屋便停工。为了防止业主在春节期间闹事,在去年春节前,由住建局和林业局出面,召开业主会议,说是马上开工,并再次承诺2016年7月30日前交房,并强势要求购房户放弃超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善良的购房户为了早日实现住房梦,答应了他们的无理要求。开发商组织了几个工人在工地上忽悠了几天,年后,工地再次停工,如今锦绣华庭小区停工一年多时间,房屋成烂尾工程,先是林业局与开发商相互踢皮球,后来开发商却耍起了无赖,玩起了失踪。购房户房屋成泡影,5年等待却等来一场噩梦!300余购房户维权无门,户均交款20多万元,有的达30余万元,时间长达5年之久!
如今,我们一无所有,为了住房债台高筑,妻离子散,远走他乡!一生心血全部押在了住房梦上,可如今还要高价租住他人房屋,哭诉无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来赔付我们的损失?谁来保障我们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们不能接受多次的欺骗!林业局,请退还我们的购房款!赔偿我们资金损失!这是我们的血泪控诉,这是我们的最后要求!

                      锦绣华庭小区购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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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南江县林业局关于对《血泪控诉:李克勇,5年了,没有住房你要让我们怎么活?》一帖的回复

房疯飞网友:
      您于2016520在《南江麻辣论坛》发表《血泪控诉:李克勇,5年了,没有住房你要让我们怎么活?》一帖,引起了我局高度重视,首先感谢您对锦绣华庭项目的关心,帖中您所反映的情况也基本属实,现将该项目建设情况作如下回复:
     四川鑫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克勇)开发的“锦绣华庭”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南江镇石人山(原油橄榄管理所),被列为2013年县政府重点工程,由于涉及建设区域内的林地占用、林木及附着物补偿等问题,县政府确定林业局为该项目的挂联部门。项目于2012年底启动,2013年办理完毕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20141四川鑫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景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30天,开工时间2014116,竣工时间2015320
为解决住房问题,林业系统基层单位职工推举了购房业主委员会,通过团购方式在“锦绣华庭”购买了205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年6月30日正式交付使用。可项目自2014年1月开工建设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开发商与材料供应商、承建方及劳务公司之间的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推进速度极为缓慢,项目走走停停,期间数次停工复工,到2014年底,除1、2号楼主体封顶外,3号楼主体完成至17楼,4号楼主体仅完成至14楼, 5、6号楼主体完成至3楼。为加快项目推进,林业局多次与相关单位衔接,并将以上情况报告给上级,县政府为此于2015年3月、2015年12月两次召集住建、规划、执法、林业、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研究加快项目推进事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以确保按期交房。尽管如此,但效果并不明显,至2015年年底,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已过,项目停工,交房还遥遥无期,鉴于开发商已经违约,购房职工强烈要求退还购房款,住建局、林业局为维护社会稳定,于2015年12月召集购房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和全体购房户,商谈延期交房事项,并达成协议,延期一年,定于2016年7月30日交房。2016年初,开发商积极筹措资金,项目复工,正常推进。2016年4月底,开发商和承建商再次出现经济纠纷,项目又处于停工状态,现在离约定的2016年7月30 日交房日期越来越近,业主焦虑心态完全可以理解,作为项目挂联部门,我们正积极向政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协助处理经济纠纷,使项目尽快复工和正常推进,以确保广大购房户的合法权益。

                                      南江县林业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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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理解大家的心情,希望早日实现我们的要求,惩治贪官污吏。欢迎大家到http://www.mala.cn/thread-13601211-1-1.html七一南江中学49位教职工的血泪控诉顶贴

发表于 2016-5-21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南江人顶起,平穷的人民购房容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1 10:05

发表于 2016-5-2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能接手锦绣华庭的建设,余款收起来政府不得亏本的!!毕竟政府卖了地,收了税的。

发表于 2016-5-21 14: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克勇就是他妈个撇物!你听他说什么时候交房子,尿罐儿都要变金杯!!

 楼主| 发表于 2016-5-21 1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5-22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体业主团结起来,今年不交房,请搬县政府去住了.

发表于 2016-5-2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多业主看到它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才出手的,那知又是一个坑,如此下去,谁还敢在南江购房?政府信誉安在?只可怜购房者的血汗钱有可能要打水漂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2 12:05
然并卵

 楼主| 发表于 2016-5-22 20: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3 00:07
此贴必

发表于 2016-5-23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忽悠业主,林业局推波助澜,建设监管环节形同虚设,出了问题最后由老百姓买单———奇葩的南江房地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0:08
 1、开发商破产是商业风险的问题,与是否是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无关,政府不承担责任。
  2、业主购买房屋,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就是有一定风险的。对开发商破产的风险要自己承担。
  所以,既然开发商已经无法经营,购买者需要及时到法院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许可以从破产财产中收回部分购房款,减少自己的损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0:29
此贴必顶!不顶不平民愤

发表于 2016-5-2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买的空喜欢:@:@现在我们相信谁?手续什么都是齐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1:56
还我们血汗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2:57
李克勇个杂种不要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5-24 12:57
李克勇个杂种不要脸

发表于 2016-5-24 14: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受害者。希望政府引起高度重视,不能收了卖地款就什么都不管了!监管部门也有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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