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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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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落实,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当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有的基层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玩乐;有的搞“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专项资金,甚至连扶贫的资金都敢动;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集体资产;有的在救济、补助上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有的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四川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出新的部署,体现了强烈的宗旨意识,顺应了人民群众期待。
    我认为环保系统要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就要做到: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严格履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教育与惩处并举,确保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等信息传播载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对于举报案件一经核实必一查到底。公开透明项目审批验收、行政处罚、重大支出等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结合“两学一做” 专题教育活动,以“严实”的作风,抓好基层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打造“为民、高效、清廉”的环保队伍。四是强化警示教育机制,常敲“耳边鼓”。结合新实施的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党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教育,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党组织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中组织观看廉政电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树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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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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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This is worthy attention to some people

发表于 2016-6-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好!!必须支持!!

发表于 2016-8-14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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