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解决这一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 这要求我们两级党委、纪委必须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和思想统一,对产生的问题要多角度思考、全方位防范,实行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乡镇是主战场。加强检查督导,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压力传导到村、社区,责任压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坚决防止基层党组织责任虚抓空转问题发生,真正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整治不正之风要严肃问责。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坚持零容忍态度、违纪与腐败问题一起查、公职人员与村干部一起查、在职与离岗的一起查、单位与个人问题一起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违规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就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让基层腐败无处遁形,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纪委的部署,行动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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