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我们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做到坚定不移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基础,压实“两个责任”是首要工作。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两级党委是关键,县(区)党委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要当好突击队。县乡两级纪委要继续深化和巩固“三转”成果,聚焦聚焦再聚焦,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人力、物力、精力、工作重心、办案保障上倾斜,使县(区)纪委成为中坚、乡(镇)纪委扛起大梁。要通过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社会评价、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强化问责追究,进一步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形成问责常态,倒逼县(区)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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