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可保证服务质量,二来能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何错之有?不设置一定名额,让当事人扑空,办理手续又浮皮潦草,才是对当事人不负责。 离婚登记工作时间每天受理50个号、上午下午各25个……日前,一则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婚登中心出具的告示引发热议。离婚也要限号?不少网友愤愤不平,认为这是“神经病规定,拍脑袋政策”,甚至呼吁“干脆彻底取缔离婚办事处好了”。(人民网) 网友认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因此,尊重公民的婚姻自由,就不应该限号,再有理由也不能伤害公民的合法权利。 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离婚“限号”。“现在很多人,结婚离婚都是一时冲动,留一点时间冷静思考一下也好。”“既然决定走到了一起,就没什么过不去的坎。”有市民认为“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民政局此举出发点值得肯定。“能缓和一下,就尽量不要离婚。”谈及限号会导致民政局效率降低的问题,市民指出,“这种事不存在效率问题。”市民直言,“真的要离婚,以后也许没啥见面机会了,多等个20分钟又怎样呢?”婚姻应该是建立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婚前不妨考虑试婚,男女约会和同住屋檐下不是一回事,恋爱和婚姻也不是一回事。”市民认为只有“婚前不含糊”,才能保证“婚后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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