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3月1日起实施 家暴终于有法可制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这部法律对家暴范畴、预防、处置等做出明确规定,是我国法治进程的重要标志。 新法首次将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也就是说,家暴不仅再局限于肢体暴力,精神暴力也属家暴,如果经常性谩骂家人,也可能构成家暴。同时,新法明确规定家暴也不仅局限于家庭成员,还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就是说,同居的情侣也适用于这部法律,其间发生的家暴行为,也受到法律约束。 相关数据显示,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四川共有1845起投诉遭家暴案件。在家暴投诉总数中,有2%为丈夫投诉被老婆家暴。更有胜者,长期的家暴进而演变成家暴悲剧。 新法的实施代表着家庭暴力不再无法可依,而家暴受害者在遭受家暴后,不再会孤独面对,他们也拥有各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方法。当然,新法的实施亦会遇到各种问题以及难题,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终究会让家暴不再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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