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1月13日报道,南京市民马先生在餐厅用餐时,因自带一瓶红酒,餐厅在收取50块的酒水服务费之外,另收了20块一个的杯子清洗费,对此马先生不能理解,将收费小票上传至网上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在上海很多西餐厅都是这样的啊,国外更普遍,要是每个人都带酒不额外收费,店里的酒也不用卖了。”还有人认为“餐厅已经事先告知了,同意了就等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不过,更多的网友对此持不同的意见。“不能因为在高级餐厅里面就可以乱收费。虽然不差钱,但是必须花的明白”。“我觉得不合理,就像在饭店就餐,中途要求更换一个餐盘是否就要另外收20块的清洗费呢?餐饮业的这种臭毛病不能惯着。” 网友zw1980则质疑:“商家口口声声说自带酒水是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工和餐具损耗,那请问如果我自己开瓶自带杯子,还收开瓶费和清洗费吗?我点了带走不在店面饮用,是否要在价格上减去开瓶费和酒杯清洗费?” 餐厅店长跟帖表示:根据《消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相应的“公平”、“等价有偿”的规定向客人收取相应的“附加服务费”。 南京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餐厅对于消费者自带餐厅没有的酒水而收取一定的费用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在这之外再收取杯子清洗费就有强制消费的嫌疑,违背了餐厅服务的基本规范和公平原则,个人觉得“太不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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