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其中明确提出,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比重。 “就目前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来源主要是财政补助,这部分已占到筹资总额的四分之三左右,随着中长期支出压力的加大,这部分补助也在随之增加,但是,国家层面已明确表示,我国的财政收入不会再像之前增长的那么快,也就是说,财政收入的增速将会放缓,这无疑会对这部分补贴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1月12日,某大型险企专业人士崔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此次政策调整的目标就是在财政供给减少的情况下,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上调个人医保缴费比例暂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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