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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播报] 成都:修正案实施前 晚婚假仍按照现行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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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0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9日下午,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坚持共享发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举行。会上,成都市卫计委机关党委书记毛火平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省卫计委与省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才会实施。修正案实施之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

  “成都如何实施晚婚假,解释权不在成都市卫计委。”在答记者问时,面对媒体最为关注的晚婚假是否取消的问题,成都市卫计委机关党委书记毛火平如是回应。

  毛火平表示,目前省卫计委与省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才会实施。修正案实施之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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