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6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任务的通知》(川水函〔2015〕1596号)文件安排,旺苍县获得项目资金15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71万元),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5平方公里。
据悉,省水利厅鉴于2013年度检查验收考评情况、2014年度工程建设情况及2015年工程工作进度情况等考核指标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分,对综合评分结果分为四个分配档次,按照分配档次下达2016年项目补助资金。这是旺苍县继2015年获得项目资金1429万元后,全县水土保持项目获得补助资金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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