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人应“雅安天合商贸有限公司”叶礼贵之托,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并于2015年10月6日双方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同月26日在雅安市雨城区工商局进行了法人代表变更,但一切手续完备后,其公司印章及委托持股协议原件均未交给本人;为避免由此带来的一切相关责任特声明如下: 一、 要求叶礼贵先生立即变更法人代表;本人宣布辞去公司法人代表职务; 二、 鉴于印章一直由叶礼贵掌管,且本人已于12月2日离开该公司,因此今后发生的一切信贷、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刑事案件)及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人无关; 三、 为防止造假;一切信贷、民间借贷及相关法律事件必须有本人在场的录音录像为证。 特此申明 声明人:刘荣 身份证号:513030195406100778 联系方式:18482365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