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后,全国各地按照中共中央把《准则》《条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要求,四川各地掀起了学习《准则》《条例》热潮。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为党组织执行纪律以及教育管理明确了方向。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党员干部,应从严要求自身,一要认真学习,将党规党纪作为日常行为规范。要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严格要求,将“负面清单”“六大纪律”牢记于心,将《条例》和《准则》作为行为标杆,坚决不触底线、不碰红线,做一个党纪党规的清楚人、明白人;二要带头遵守,做廉洁奉公的表率。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严的作风、实的干劲,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牢记宗旨,做心系群众的好干部。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群众服务好放在心上,将《条例》和《准则》作为推进工作的抓手,加大执行力度,做对党忠诚、心系群众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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