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绵阳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以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天然气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
按年用气量 分三档计价
实行阶梯价格后,根据居民不同用气需求,我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量将分为三档,各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也就是说,二档用气量的气价以一档气价的1.2倍计算,三档用气量的气价以一档气价的1.5倍计算。
具体用气量划分与气价为:第一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户·年及其以下,气价保持现行价格1.98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用气量为420-660立方米/户·年(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660立方米/户·年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阶梯价格实施范围为绵阳市中心城市,包括绵阳燃气集团公司、绵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天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家城市燃气企业供区内的所有居民家庭用户。
公开听证 确定实施方案
此次价格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以及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在10月20日,市发改委依法组织召开了绵阳市中心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对中心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发布了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两套听证方案。每套方案都根据居民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按1:1.2:1.5的比价实行超额累进加价计算。
第一套听证方案的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用气量为336立方米及以下,气价保持现行价格1.98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用气量为336立方米-600立方米(含60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第三档的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第二套听证方案的第一档用气量为每户每年用气量为420立方米及以下,气价保持现行价格1.98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用气量为420立方米-66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价格为2.38元/立方米;第三档的用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在听证会上,来自各个方面的31名听证代表全部同意实行阶梯价格,并建议实施第二套方案,使居民年用气量适当放宽一些。此次实施方案采纳了听证会代表的建议,实施第二套方案。
一户多人 可申请增加用气基数
实施方案指出,执行阶梯气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一个居民户;没房产证明的,则以管道燃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而对于“一户多人”家庭的用气量,其实施方案也给出了解决办法:居民家庭用户(含出租户)人口超过4人的,凭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在第一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84立方米/年·人、第二档气量上限基础上增加66立方米/年·人计量。
九成家庭 基本不会增加气费支出
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职能部门测算,我市中心城市约有90.05%的居民家庭的年生活用气量保持在上述阶梯价格方案第一档以内,所以在方案实施后,这部分居民家庭基本不会增加燃气费用支出;用气量在第二档的有6.20%的居民家庭,平均每月最高增加燃气费用支出7.92元;用气量在第三档的有3.75%的居民家庭,以月用气量60立方米计算,平均每月增加燃气费用支出12.87元;以冬季采暖期户平均用气量600立方米计算,其采暖期平均每月增加燃气费用支出547.47元。
部分困难群众 用气有优惠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在阶梯气价实施后,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低收入户,每月用气量15立方米按1.70元/立方米执行;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中的 “三无”户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户,每月由城市燃气企业全额补贴使用15立方米。这些困难居民家庭的超出部分用气,按对应各档气价计费。
中心城市约有90.05%的居民家庭的年生活用气量保持在上述阶梯价格方案第一档以内,所以在方案实施后,这部分居民家庭基本不会增加燃气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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